各藥品經營企業: 為進一步推動GSP認證工作的開展,我協會定于2014年5月21日至5月22日在北京醫藥集團教育培訓中心舉辦藥品質量管理人員的上崗培訓。培訓後一周進行考試,考試合格後,辦理藥品質量管理人員崗位資格證書。企業可根據情況自願參加。現将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各藥品經營企業,從事藥品質量管理、藥品驗收、藥品養護、藥品保管人員。(包括零售門店、零售連鎖、批發企業) 二、培訓内容:1、藥品經營管理的相關法規。 2、藥品質量管理、藥品驗收、藥品養護及藥品保管崗位職責。 3、GSP認證檢查項目分析。 三、上課時間:2014年5月21日—5月22日 上午8:30報到,9:00上課。 考試時間:2014年5月30日 上午9:30——11:00 四、培訓地點:北京醫藥教育培訓中心院内禮堂(豐台區葦子坑路148号院)。 五、培訓費用:每位學員500元(包括會務、資料、午餐、場地費等)。 協會會員單位培訓費享受減免20%優惠。 六、報名交費時間:請于2014年5月5日起到北京醫藥行業協會培訓部報名、交費、領取學習資料和聽課證。報名時需攜帶學員學曆證書或職稱證書(原件)。因名額有限,報名從速,額滿為止。 周一至周四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七、報名地點:北京醫藥行業協會培訓部(豐台區葦子坑路148号,北京醫藥集團教育培訓中心院内7号樓101室)。 八、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中對人員的資質要求: 批發企業、零售連鎖總部、物流配送中心從事質量管理工作的,應當具有藥學中專或者醫學、生物、化學等相關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曆或者具有藥學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從事驗收、養護工作的,應當具有藥學或者醫學、生物、化學等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曆或者具有藥學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零售企業質量管理、驗收人員應當具有藥學或者醫學、生物、化學等相關專業學曆或者具有藥學專業技術職稱。 九、考試後,請學員将試卷、報名表(兩張)、學曆證書或職稱證書複印件(A4紙)、一張一寸照片(彩色近照),一并交到會務組。本次培訓經考核合格後,協會協助辦理《藥品質量管理人員資格證書》。 十、證書領取時間:考試合格30天後(周六日、節假日順延)到北京醫藥行業協會培訓部領取。 十一、注意事項:為嚴肅學習紀律,提高培訓質量,報名後,請務必按期參加培訓,否則過期作廢(如有特殊情況,請事先請假)。 十二、聯 系 人:馬老師、黃老師 聯系電話:67681759 67681529 附件1、北京醫藥行業協會考生考試規則 北京醫藥行業協會 2014年5月4日 北京醫藥行業協會考生考試規則 一、考生進入考場後,按規定的位置入座。不得代替他(她)人考試,如發現代考,此次學習作廢,取消考試資格。 二、考生在開考前,須關閉手機,并将其電子記事設備、書、資料、字典等與考試無關的東西放在考場統一存放的指定地點,否則視為作弊。 三、考試進行30分鐘後不得進入考場。 四、考生拿到試卷後,首先在規定的位置用工整字體寫上姓名和學号。 五、考生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錯誤或試題本身模糊,可舉手詢問或請求調換。 六、考生答卷應按規定用蘭、黑色字迹的鋼筆、圓珠筆。字迹須清楚、工整。 七、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保持考場安靜,場内禁止吸煙,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嚴禁偷看有關資料或他人試卷,嚴禁夾帶或傳遞字條等一切作弊行為,如有以上行為,監考老師有權沒收考卷,考試成績作廢且不允許參加補考。 八、答題完畢或考試結束時,考生應将試卷整理好,經監考人員核實無誤,方可離開考場。考生不得将試卷帶出考場,不得在考場内或附近逗留、喧嘩,不得拖延考試時間。 注:本次學習班考試如有不合格者,僅有一次補考機會,如補考不合格者,此次學習班結束,不能取得本期《藥品質量管理人員資格證書》。如需此證書者,再次報名、繳費參加下期培訓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