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務理事會職責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三)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四)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的設立和辦公住所的變更;
(五)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六)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接受監事會提出的對本協會違紀問題對處理意見,提出解決辦法并接受其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