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理事長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落實和執行協會《章程》并協助會長領導協會開展工作。
二、維護協會會員、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
三、負責協會的對外宣傳工作。
四、負責協會規章制度的制定和監督。
五、協助理事長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會員大會。
六、協助理事長檢查、督促、指導會員、會員單位對會員大會、理事會議決議的落實、執行。
七、負責協會的對外交流工作。
八、負責發展、吸收協會新成員。
九、完成會長交辦的各項事務。